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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三农”工作须始终坚持以农民为本
“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三农”工作事关全局。从吉林实际出发,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的关键是收入问题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以农民为本的根本原则。只有坚持以农民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才能为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繁荣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2、以农民为本,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改革30多年来最重要的制度成果。这项制度之所以能够有力支撑和推动“三农”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广大农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的伟大创造,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符合农民群众愿望。
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不是干部,机制是市场不是政府。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确权承包,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既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也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新的机遇。要坚持农民得实惠和生态受保护两个基本准则,牢牢把握明晰产权和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3、以农民为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和改革取向
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和保护力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需要,是保护农民权益的内在要求,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和改革取向,关键是突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个核心,坚定不移地“补贴农民、投入农业、奖励大县、理顺价格、提升科技、保护资源、健全法制、深化改革”,在不断加大直接补贴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