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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公开征集“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和主题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3 17:07:14    浏览次数:183    评论:0
    导读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开征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和主题歌的公告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日设立为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开征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和主题歌的公告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一节日的设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农民丰收节”的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农业农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和主题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总体要求
    (一)主题突出,寓意深刻。主题标识和主题歌要紧紧围绕“三农”主题,突出庆祝丰收特点,富有传统文化内涵,突出时代特点,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二)构思新颖,简洁明快。主题标识应以图案和文字(字母)为主构成,色彩搭配适宜,造型端庄稳重,利于公众识别认知,便于宣传推广;主题歌要旋律优美、喜庆欢乐,歌词要简洁大气,利于公众记忆学唱。
    (三)简明易用,推广性强。主题标识要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推广要求,便于彩色印制,便于胸章等制作,适宜在各地活动中广泛使用。
    应征作品具体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具有一定创作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参加,每个单位和个人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
    (二)主题标识应征作品应提交完整的报名表,同时提交纸质作品(1份)和电子版本,并附300字的应征作品创意构思说明;纸质版本规格为彩色打印的A4纸尺寸,电子版本为原尺寸矢量图(AI或CDR格式)。
    (三)主题歌应征作品应提交完整的报名表,同时提交歌词和乐谱纸质版本(1份)及电子版本,并附300字的应征作品主题说明;纸质版本规格为黑白打印的A4纸尺寸,电子版本为高清晰度的MP3格式文件。
    (四)应征作品纸质版和报名表请通过EMS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主题歌)应征作品,附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五)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以纸质版本的收件邮戳为准,寄出时请注明“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标识和主题歌征集”字样。
    评选办法
    (一)农业农村部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后,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农民日报、中国农村网等媒体上公布,广泛听取社会意见,选出应征优秀作品。
    (二)农业农村部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优秀作品进行评审,按程序评选出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
    (三)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确定后,将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活动说明
    (一)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农业农村部所有,农业农村部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创作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和歌曲近似或雷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农业农村部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大伟,电话:010-5919210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邮编:10012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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