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土淘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 专家观点 » 正文

    2016年山西省排污权交易224宗 成交金额3.79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4 14:37:42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725    评论:0
    导读

      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

       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016年山西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224宗,成交金额3.79亿元。过去5年间,山西共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金额逾18亿元。

      山西省于2010年获批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2012年,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行,山西省正式开展排污权交易,并将排污权交易纳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常态化管理。

      据了解,山西省从2012年开始对所有行业排污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6项污染物,实行排污权交易。山西全省排污权交易当中,氮氧化物交易量最大,其次为二氧化硫。其中,2015年排污权交易量最高,成交金额达8.51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山西省近日核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分类核定,严格明码标价。所有排污权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其中,二氧化硫18000元/吨,氮氧化物19000元/吨,化学需氧量29000元/吨,氨氮30000元/吨,工业粉尘5900元/吨,烟尘6000元/吨。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加码,国家对排污权交易要求不断提高,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排污权交易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关键词: 排污权交易
    (文/网络)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络原创作品,作者: 网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91tutao.com/news/show-261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help@91tutao.com。
    0相关评论
     

    (c)2016-2023 土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7003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