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焙烤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食品添加剂,水果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蜂产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19类170批次产品,合格1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宝鸡华美果菜汁有限公司委托西安殷荣饮品有限公司2015年4月9日生产的250ml奇异果混合纯果汁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陕西万凤酒业有限公司2011年4月6日生产的万凤牌500ml中华万凤原浆酒酒精度未达到标准要求,陕西鹏翔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9月26日生产的鹏翔牌500ml糜子黄酒(优级非稻米黄酒)非糖固形物不合格,吴起肥土地小杂粮专营店2015年9月10日生产的肥土地牌5L/桶黄芥油苯并(a)芘超标。 柠檬黄是食品添加剂中的合成着色剂。在饮料中检出柠檬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使用造成的。 酒的非糖固形物不合格,原因系酿造不充分、企业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当。 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原料受环境污染、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炒制温度过高、原料存贮或晾晒不当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苯并[α]芘超标。 酒精度又叫酒度,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其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者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不达标,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延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宝鸡、延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5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25.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25.xls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