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其中,不再保留农业部,组建农业农村部。
方案显示,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王勇解释说,作出上述调整“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农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部门。
农业部历史:农业部成立于1949年10月,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设农林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农林部,分设农业部和林业部。1982年5月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