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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开展2018年度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19〕26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8 15:01:22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次数:856    评论:0
    导读

    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按要求参与2018年度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工作,并报送统计报表的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评价要求   1.技术转移机构。主要依照《安徽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2018年度工作绩效情况。   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承担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联系人:陈思英 联系电话:0551-65370028)   2.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省科技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评价2018年度工作绩效情况。   省科技厅委托安徽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会承担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并授权其公布2018年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绩效评价结果。(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551-65329107)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内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省平台和人才专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或”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按系统提示填写绩效评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7月5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市科技局审核。   属地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和纸质件审核,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后(盖章),纸质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前送(寄)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803,(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 230001),逾期不予受理。   对部分评价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将根据2019年度预算情况给予一定的绩效补助支持;同时参加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价的同一个单位,不重复安排绩效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侯现军、王克 0551-62646861/62644232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李君 0551-62999803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 0551-62654951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3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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