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近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作为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舌尖上的安全”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更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专门制定出台这样一部党内法规,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是对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负责,突出了人民至上的原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坑害消费者、“山寨食品”“黑暗料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等违法行为屡禁不绝。遏制这些乱象,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涵盖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不仅需要厘清职责、加强问责,而且要提供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迫切需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该规定进一步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比如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食品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同时,还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行业或领域纳入考评体系,明确了责任要求。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体制与机制。遵循“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