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商与乡村建设,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中的两大热点领域。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
一、乡建,须以产业为基
乡建的内容十分丰富:村民、组织、田园、村落、房屋、道路、生产、生活、生态、物质、文化……,乡建要惠“三农”、利民生,而其中产业的重建,便是乡村经济基础的重建,在乡建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乡建,离不开人;人在乡村,须解决生计与发展问题,这就需要产业提供支撑。
在不少乡村,空心化现象已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现实困扰。乡村空心化,成因固然复杂,就其经济原因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农村产业孱弱的事实,即因其弱势,无法抵御更强大的外部经济对当地人力资源的吸引,而带来乡村空心化的结果。
乡村重建,若不能强化产业支撑,就难以扭转乡村空心化的趋势。从而,也让其他各方面的乡建难以收到实效。乡村空心化如不改变,未来即使还能“看山”“望水”,产业的凋敝、经济的衰落和人口的外流,也会让“乡愁”变得终将无从依附。
因此,乡建必须以重建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为基础。
二、农村产业重建,电商不可或缺
在今天互联网时代,农村的产业重建,电商不仅可以助上一臂之力,而且成为必须。电商以互联网突破时空的特点,可为农村产业的发展,对接到更为广阔的市场。农村电商做好了,产业重建就可以从市场需求、产品优化、资源整合、价值实现等方面,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电商作为产业重建的必须选项,一方面,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人有我无的竞争劣势,是难以对乡建形成强大可靠的产业支撑力的。在农村电商全面引爆的今天,越是更多的农村产业开展电商,电商就越内化为农村产业的“标配”;另一方面,更来自客户的要求:今天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90后,已经上升为消费群体中的主流客户。“长江后浪推前浪”,显然,没有电商的农村产业是没有未来的。
另外,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将电商内置于农村产业重建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
三、电商,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
2013年,我曾发表论文《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新模式――以沙集电子商务为例》指出,电子商务一旦真正满足了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内在需求,它就可以在农村扎根、生长,而电商的发展壮大给农村经济社会带来的变化可概括为:改变了结构,赋能于“细胞”,转变着“基因”。
中国农村上下几千年,过去从未出现过“网商”,而他们现已是农村经济社会“肌体”里的新“细胞”。电子商务是他们主动选择的劳动方式和生活依靠,带给他们不仅有交易半径和交易规模的量变,更有对接市场时在订单权和定价权上的质变,以及全新的交易自由。电商改变了农村的结构,电商赋能的规模和程度,正随着农村网商群体的复制裂变、快速发展而与日俱增。电商让越来越多的乡亲们,看到了网络带来的崭新天地和发展机会,收获到其祖辈从未有过的、由信息化带来的新的发展观、资源观和价值观,从而使他们拥有了农村发展的新“基因”。论文指出,“在中国‘三农’发展中,电子商务给人带来发展理念和素质的改变,堪称是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基因工程’,这对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所起到的作用将是长久而深刻的。”
文章发表后的这几年,我们有幸看到农村电商的全面引爆。尽管农村电商的具体形式有了新发展、新变化,但电商对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上述作用却更加凸显。带有电子商务新“基因”的网商“细胞”复制裂变,正在不可逆地改变着中国乡村的“肌体”。认清互联网时代大势下电商与乡建的关系,我们就能理解,电商不是乡建中可有可无的权宜之计,而是农村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趋势,从而,顺势而为,就成了我们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