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昨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法律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长江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如何形成保护合力?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为保护长江水环境,法律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定了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
对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问题,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问题,法律提出,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并规定开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
此外,法律还提出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推动绿色发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惩处,以法律武器保护母亲河。
昨天,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陆峥嵘和上海市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吴嘉敏共同为长江口水生生物监测与保护联合实验室揭牌。
据了解,联合实验室由上海海洋大学与水野中心共同建立,聚焦长江口水域,以生态监测、科学和保护战略研究、科教宣传和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联合实验室成立后,将联合开展长江口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系统调查与长期监测。根据长江口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监测工作的最新形势和具体需求,进行渔业资源群落结构及资源动态、重要水生生物及珍稀濒危物种、水域生态环境及栖息生境的全面监测和数据调查。
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实施。往年的3月1日也正是长江刀鲚捕捞的日子。渔政部门作为禁止非法捕捞的主力军早已做好了准备,除了日常的巡查还部署了很多计划。
2021年以来,全市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强有力的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自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大幅下降,降幅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