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由清华大学两岸发展研究院、农民日报社和台湾财团法人二十一世纪基金会联合主办的“2018两岸农村金融创新发展论坛”在清华大学开幕。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清华大学等部门领导,以及两岸经济学家、金融专家、农村金融机构高管代表等400余人参会。与会代表围绕“支持产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主题,开展深入交流与研讨。
在论坛开幕式上,清华大学校长邱勇,清华大学两岸发展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前校长顾秉林,台湾财团法人二十一世纪基金会董事长高育仁分别致辞。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分别就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分别就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本届论坛为期两天,内容充实。由开幕式及主旨演讲、两岸圆桌对话、优秀农商银行经验分享、两岸金融发展交流研讨会等内容组成。论坛期间还将举办两岸中小银行定期交流互访机制启动及2018年度农商银行公益论坛和主题研讨会发布等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次论坛旨在邀请两岸关心农村金融和农金机构发展的各界人士汇聚一堂,共同交流农村金融发展经验,分享农金机构发展思路,为促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和能力,为两岸农业金融的蓬勃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什么是农村金融?
什么是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的准确定义是研究和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首要前提。文献分析发现,虽然农村金融在我国历史悠久,但“‘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概念被广泛运用,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事”。并且长期以来,在“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的主流金融观基础上,“农村金融”的内涵似乎只要给“金融”冠以“农村”就能自然地被定义出来。
事实上,我国既有“农村金融”概念就是这样生成的,即“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金融”这种看似简单明了,实际却是望文生义、同意反复的定义,不仅掩盖了农村金融的自身特性,使之失去了作为独立范畴存在的逻辑基础,而且,存在两个明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