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淡出视线的供销社又再一次大规模的回到公众身边,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供销社的再次“火爆”?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供销社
大家通常说的供销社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简称,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推动集资成立的“超级连锁店”,组织供应农村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和收购、推销农副产品等的商业机构,归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直接领导,正部级单位。
供销社算是重出江湖了吗?其实并不是,虽然供销社经历过曲折的发展时期,但其实供销社系统一直存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还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供销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为联结城乡、保供稳价作出了贡献。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资源市场化配置,供销社渐渐失去了流通主渠道地位,尤其是基层社,曾一度陷入低迷,如湖北省2014年基层社数量仅696个,比最多的1984年1800个减少61%。实际上,供销社并未真的消失,其下属企业大多聚焦在流通物流等领域。
2015年,供销社改革加快。彼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决定》)出台,其中,推进基层社改造是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近年来,供销社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政策文件中。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同年6月,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拟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供销社就好像是咱们现在的小超市和农资产品供应站,专门为农户提供日常生活和生产用具的,那时候的供销社几乎是农民唯一与外界联系的机构。随着80年代自由市场的开放,供销社的零售系统与民办小超市相比逐步没有了优势,再也没有了发展的势头,采购站也逐步被自由市场给代替了。现在只有农资、农机供应还存在着,只是大部分市场,也让给了更加灵活的个体户。
供销社对于普通人有两个赚钱的机会:
一、个人入股合作社,快进快出,赚快钱;
二、成立一个集体合作社,以合作社主体的身份加入供销社或者挂靠到当地县市级供销社名下,利用供销系统的资源,拿到一部分特许经营权,别人不能卖的东西你能卖,和私营企业差异化经营,保证长期盈利。
咱们也不要小瞧了这个举措,这完全可以让我们化解目前的经济不振。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当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吗?那个时候都是在利用下沉的市场在解决生产过剩。现在恢复公交车系统,其实就是物联网系统的下沉,它可以彻底打通农副产品到城市超市,和快递到自然村最后一公里的障碍。而且可以给我们从事三农行业的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能带来更多的效益。那么恢复供销社系统的资金从哪里来呢?物流和互联网系统是国家引进资本来建设的,可是下边的网点呢,一定是依托于各个自然村农民自营的小超市网点为基础,整合现有的资源,实现产销一体化,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农民过上小康生活,这对我们农民来说,是一件好事。你是否看到了商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