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告指出,为了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以及威胁群众安全的现象发生,从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对于自发狩猎野猪的5人以上的狩猎团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个团队一头猪2500元。
这已经不是我国部分地区首次颁发“杀猪令”,今年8月22日,安徽金寨也曾颁发了类似的公告,对民间狩猎团队捕猎的野猪,按照10元一斤的价格回购,之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
早年间,由于人类的大量捕杀,以及野猪栖息环境遭到破坏,野猪的数量骤减,因此被列入了国家保护动物。
不过近几年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再加上野猪自身强大的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野猪的数量开始急剧增长。
山区的生态环境变好,自然让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得以增加,从而慢慢恢复了种群的数量,这本来应该是好事的,毕竟大自然可不是我们人类的,而是所有生物的。可随着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变好,一些繁殖力很强的野生动物不仅恢复了数量,还泛滥成灾了,而野猪便是其中最为典型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野猪数量已经超过了120万头,在局部地区甚至泛滥成灾,给当地农业造成破坏,并威胁居民的安全。
具体通告如下:
为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以及威胁群众安全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渭南市山区林农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实际情况,现就奖励(韩城除外)群众依法依规猎获野猪予以通告。
一、狩猎时间
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二、猎捕对象
猎捕对象仅限野猪,禁止猎捕其它野生动物。
三、狩猎数量
按照陕西省林业局下达渭南市护田狩猎计划执行。
四、奖励范围
在渭南市辖区内群众自发组织5人以上的狩猎团队,依法依规猎获野猪的予以奖励。
五、奖励标准
每头野猪奖励猎获团队2500元。
六、奖励程序
猎获团队猎获野猪的,应拍摄现场照片、位置坐标,并将猎获物运送至市林业局指定场所,确保安全运输。
经无害化处置单位、狩猎者、市林业局动管站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领取奖励。
七、强调事项
1.所有狩猎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开展狩猎活动。因狩猎发生人身和财产意外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2.狩猎团队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狩猎活动,不准狩猎野猪以外其他野生动物。
3.狩猎活动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猎捕区域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猎捕区域的,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局或镇办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渭南市林业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