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由于防疫政策的变化,新冠肺炎降级为“乙类乙管”,在这个大背景下,这位司机的遭遇,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有些人认为应该为其减刑,甚至有些人要求无罪释放。
近日,辽宁绥中县因涉疫获刑四年的司机韩东,在接受采访时称,已经提交再审申请书,希望有转圜余地。家里的压力太大了,不但有外债,孩子得读书,房贷也要去还,如果今天判无罪,明天就出车,得挣钱去。
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于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但是此次申请再审,会成功吗?
几乎不会成功,虽然前几天有关疫情的有些条例规定可能存在不妥之处,但是依然应当按照行为人行为时有效的法律规定定罪量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撰文表示,“既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通知的出罪规定就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依然要在监狱服刑。命运给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中国刑法采取的立场是认为既判力的效力高于溯及力,对行为人有利的法律不能溯及已经生效的裁决。
当然,如果判决无法被改变,我们也要尊重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