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发布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份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人口的合理流动,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首先,《通知》提出实施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规范居住登记流程和变更手续。在杭州市城区经常居住、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该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此外,其他城镇地区居民也可以根据一定的居住年限和稳定住所条件,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一举措有助于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简化积分项目,并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积分中的主要比例。
其次,《通知》还提到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户籍的有效衔接机制。居住在城镇地区一定年限、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凭借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一措施有助于简化申请材料,提供落户便利。
此外,《通知》还放宽了城镇地区的落户限制。各类人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可以选择不同的住址来源。对于投靠落户,取消了父母年龄限制,放宽了投靠对象范围。同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推动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在不同地区的互认。
《通知》还提到构建人口管理服务数字化体系,推进数字户籍建设和实有人口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要素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为了落实这些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并进行落实评估。他们还将加强人口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为重大政策制定和城市管理提供支持。
这份《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浙江省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改革措施的落实,有望进一步促进合理人口流动,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