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行业的存在与合法性问题一直备受争议。虽然我国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权,但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和需求,私家侦探仍然存在一定的空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原则规定,当一般公民在面临“婚外恋”、家庭财产秘密转移或者逃债人下落不明等问题时,由于缺乏取证能力和精力有限,他们可能委托私家侦探协助调查和收集证据。此外,在某些刑事案件初期报案或者自诉案件中,当事人也可能积极寻求私家侦探的帮助以履行举证责任。
然而,个人信息保护是法律所高度重视的。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通信方式、住址以及行踪轨迹、财产状况、账号密码等,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私家侦探常常需要处理大量个人信息,这就涉及到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了个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了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禁止。私家侦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的行为,严重威胁个人信息安全,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打击和治理私家侦探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并已导致一些私家侦探被判刑。今年6月,最高检发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陈某甲、于某、陈某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再次提醒人们私家侦探以“调查寻找妻子”之名,实施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个案例表明,国家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是全方位的,无论目的如何,违法违规都无法成为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理由,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提醒人们私家侦探没有法外特权,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谋取利益。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忽视个人协助调查的需求。对于那些因婚恋问题、债务问题、恩怨纠纷等而寻求私家侦探帮助解决问题的人来说,应积极寻求合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同时,司法机关也应适应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比如加强申请调查取证制度建设,畅通群众维权渠道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侦查、调查和维权的合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