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2006年部第3号令进行了修订。《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三农”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对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总量规模大、单体工程小、项目分散的特点,导致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难、质量监控难、资金监管难等问题。为此,河北省经过实践探索,形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规范了建设行为,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赢得社会的一致好评。部分省份结合实际推行“七公开”制度,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前,农村公路建设正处于集中攻坚的关键时期,推行“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以有效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使农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对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完善法制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办法》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规划、安全至上、生态环保、因地制宜四项原则,从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完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聚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地方主体责任不落实、资金难筹措等堵点,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实施路径和政策举措。
“四好农村路”建好是基础,管好、护好是保障。《办法》与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形成了“姊妹篇”,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为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让农民群众享受便捷、安全的交通服务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