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农产品品质,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化、科技化,在这样的思路下台湾精致农业渐成体系,并跨入世界先进农业行列。在农业质量年,通过对台湾现代农业发展历程的分析,可以对我国大陆农业发展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我国台湾农业秉承并体现了当地社会人文的现状——精致、安全、贴心;我国台湾的农业在世界上早已经进入了后现代化发展时代,其精致种植的水果、蔬菜和部分特色作物从育种、育苗、栽培、防控、加工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今天,通过对台湾现代农业发展历程的浅析,为今后大陆农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台湾农业、农村发展的三个基本特点
台湾总面积35961平方公里,总人口2332万人,人口密度为大陆的3.6倍。现有耕地面积80万公顷,农户77万余户,农户人口30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农业结构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与林业四大部分。台湾农业、农村发展有三个基本特点:
1.台湾农业基本上进入零增长内涵发展时期
台湾从二战之后回归祖国至今,农业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恢复阶段(1945—1952年),快速发展阶段(1953年—1968年),停滞阶段(1969—1989年),转型及内涵发展阶段(1990年至今)。
1953年开始,台湾当局实施“耕者有其田”农地改革和“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带动农业”经济战略,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迅速摆脱了殖民农业影响,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单一稻蔗结构得到改变,水果、畜牧、水产业等都发展起来。1990年,台湾提出了“农业零增长”思维和农业综合调整方案。
综合调整方案包括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精致农业、有机农业,发展森林、海洋、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业生产企业化、自动化和科技化,促进农业服务化,完善农业与农民保障,将部分不具备竞争力的农牧业转移到海外及祖国大陆等等,从而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内涵发展和进一步现代化。
2.台湾农业农村结构逐步进入服务化阶段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进入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经济发展从70-90年代都保持了高速增长,成为当时有名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台湾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转变,整体上进入了服务化社会。
台湾农村已进入了服务化社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服务组织发达。农会、合作社、产销班、代耕公司、科技组织等遍布台湾乡村,农工贸、产供销各个环节都有专业服务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农业劳动服务程度高。二是农业产业链向服务业延伸。
台湾农业已经田园化、园林化,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服务性农业非常发达。三是农家收入来自非农收入占主要部分。2000—2012年,农家收入为86—93万元/年,非农家为113—117万元/年,农家占非农家比重保持在76.1%—79.5%之间。农家来自农业的净收入目前下降到22%左右,来自二、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的收入占78%左右。
3.台湾农业农村实行了较完善的农业保险和社会保障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台湾实施征购土地税、大米换肥料、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转移地主“资产”等以农支工政策,造成农业资源流出,农业发展相对萎缩,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突出。1990年代农业转型发展以来,当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推进农村公共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增加农民福利,培养核心农民,“三农”问题得到很大改观,也促使农业进入以内涵增长为主的集约发展时期。
实行了较完善的农业保险。1973年颁布《农业发展条例》,1976年实施《家畜保险办法》,对乳牛、乳羊、肉猪、肉羊等大牲畜实行农业保险。2005年又通过修正案,对稻米、杂粮、牧草、果树、花卉、菇类、蔬菜、特用作物的补助额,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50%。
农民社会保障较为完善。199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全民保险法、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等10余部社会保障法。目前,台湾约有八万核心农民,这部分农民素质较高,大部分是专业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作用,是台湾农业的中坚力量。
台湾农业发展三个阶段
1、农业培养工业
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实行第一次农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地区农业处于经济发展配角,主要任务是增加粮食供给和为工业提供原料。农业政策:降低农业税赋、设立多种农业发展基金、增加农业投资等。
2、工业支持农业
20世纪80年代,台湾地区启动二次农地改革,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农业政策:为扩大农场规模的农户提供贷款,实施委托、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削减水稻等缺少竞争力的传统农产品发展园艺、热带水果等特色产品。
3、经济转型阶段
1990年后,台湾农业进入“三生农业”快速发展阶段,特点是不断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政策:“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农地释出方案”“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企业化及农业生态自然化。
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的几个突出亮点
1.台湾农业在农地私有基础上基本实现了规模经营
台湾农地是私有制的。1990年代以前,由儿子继承田产;之后,女儿也可以平等继承。这使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越来越小。台湾是如何解决土地规模小与现代农业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呢?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小地主、大佃农”制度。就是鼓励小地主把自己的土地租给佃农耕作,佃农给地主一定的租金。佃农相当于大陆的种植专业户。目前台湾有专业农户19万户,平均每户耕种土地1.1公顷,耕种多的农户可种数公顷或更多。
二是休耕奖励制度。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后,他们在农村的土地很多处于休耕状态。台湾当局鼓励休耕农户将土地租给佃农耕种,最初每公顷可获得奖励四万元,现在降到二万元。这也就是佃农向地主缴纳的租金,由当局补贴。
三是代耕制度。代耕制是指将农田农事交给代耕公司耕作。代耕公司是台湾农村一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可为农户或土地所有者、经营者提供耕种、技术、管理、收获等劳动服务,取得相应的服务收入。这就使农户或农场经营者可以自备较少的人力和机械设备,租种或经营较大面积的土地或农场。中兴大学农经所陈所长介绍说,租种专业户的经营规模大多数都在20公顷以上,实行企业化、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生产经营,一些大户年收入可超过100万元。
2.台湾农业科技和科技农业发展水平较高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台湾科技研究开发投入占GDP达到3%,其中农业科技投入占总投入12.2%,2000年以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台湾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一是培养高素质新型农民。目前,台湾地区教育年龄人口,初中等教育粗入学率已达到100%,高等教育粗入学率大体保持在85%左右。
二是农业科技组织发达。台湾有四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组织:(1)省市县乡的农业科技研究推广机构。如省农业实验所、省高产实验所、省家畜卫生实验所等,专门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产品开发。而县乡也都有农业推广机构和良种站等。(2)大学农业院系和研发机构。如台湾大学农学院以农业科技理论教学研究见长,中兴大学农业暨资源学院、屏东科技大学以农业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见长。还有一批校办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实验机构、推广中心等,中兴大学、屏东科技大学还设有农业推广教授。(3)各种农会、协会、合作社的科技服务机构。(4)各类农场、农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机构。
三是产学研紧密联合。台湾农委会、科技、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每年都设立了大量农业和涉农科技项目,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由基层企业、农村社区、乡镇推广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申请。鼓励科技机构、大学教师向农村社区和企业推广科技成果,并可以获得收益分成。申请产学研联合项目、基层企业与农村社区推广项目容易得到资助。
四是设施农业比较发达。台湾设施农业(温室)于1980年由台大园艺系从荷兰引进,目前总栽培面积超过1700公顷,主要生产果蔬、芦笋、切花、兰花、种苗及盆栽类品种,平均每公顷产值达到1000万元新台币以上。
3.台湾观光休闲农业较为发达
台湾休闲农业是以农耕文化为基础,以自然探索、生态养生、休闲娱乐为目标,以体验式消费为模式的一种产业形态。主题形式有:探索、休闲、乐活、慢食、美学、节庆等,如根据当地文化特色、产业特色举办的邹鱼节、石雕节、葱蒜节、灯节、凤梨节、草莓节、黑米节等。
台湾经济结构走向服务化时,观光休闲农业蓬勃发展起来。全台划分有75个农业休闲区,平均每个600公顷左右。台湾休闲农场90%由家庭经营,10%左右是农场经营,还有少数是公司经营的。调查数据表明,全台有休闲农业企业1229家,每年有100亿元的营业收入,2000万游览人数,吸纳2万人就业。
当局对休闲农业给予大力支持。如鼓励农场农庄运用土地抵押、利用农信保基金等筹集经营资金;鼓励农业学会、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政府、农会、协会与农场农庄的联系桥梁等。2010年,台湾制订《农业再生条例》,10年投入300亿元,用来推进农业再生发展。
4.台湾农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发育水平很高
农会组织、农会业务占据台湾农业半壁江山。目前,台湾农会下属32个市、县农会,269个乡镇农会,总共有正式会员104万人,赞助会员91万人,占全台农业人口和农业就业人口一半以上。农会组织定义为经济性、教育性、社会性功能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宗旨是“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现代化”。
合作组织让农民受益。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农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农业产销班蓬勃发展起来。它们以农户独立生产为基础,由合作社进行农产品产销运联合,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推广先进技术,统一加工、共同运输、联合销售,实行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合作,降低生产成本,联合走向市场,取得单个农户不能获得的收益。
台湾现代农业对大陆农业发展的启示
中农四方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认为,两岸经济发展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两岸都需要在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建设现代规模化农业;都需要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后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转移的系列问题;加强对弱势农业的扶持保护问题等。台湾作为新兴工业化地区,其做法与政策对我们有许多启示借鉴作用。
1.台湾农业的间接规模化经营有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
所谓间接规模化是区别于一些国家通过圈地运动或土地兼并实行规模化来说的。台湾通过大佃农租地耕种、休耕奖励、合作农场、合作社的形式,用市场关系把农户联合起来,实现规模经营。
大陆农地虽不是私有,但长期仍然以家庭小规模经营为主,因此,必须通过间接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如大力发展专业户,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并考虑在合适的条件下,实行休耕奖励等办法,鼓励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
大力发展专业公司、龙头企业,运用市场与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实现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家庭农场、股份制农业,通过经济联合实现规模经营。台湾的实践表明,运用间接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道路也是可以走通的。
2.台湾对工业化、城镇化转移人口和“三农”的扶持政策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全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以后,农村转移人口很快在城市稳定下来,这使农村佃户租地和休耕奖励容易实行,为现代规模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在农村,支工政策转变为支农政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和必要条件。
如对农民实行主要由当局补贴的健康保险、社会保障政策,稳定了基本的核心农民队伍,提高了农民福利;农业培训推广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农业基本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保险、农业免税和补贴政策等,使农业、农村获得了较强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等等。对此,大陆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与之有很大的相似性。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化,对农民和转移人口实行社会保障全覆盖、可转移,加快转移人口和留守人口的双稳定,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免税和补贴政策,极大地提升大陆农业的竞争力。
3.台湾的农业科技推广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农业科技推广效果较好,主要得益于科技网络健全、应用推广项目政策导向清晰、激励政策力度大、以及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较高等因素。当前,大陆基层农业科技网络不够健全,科技人员少,科技机构和人员的推广应用动力不足,许多科研成果应用性不好,转化不够。必须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健全网络机构,扩大农技队伍,科技资源分配要向农业特别是应用推广倾斜。可以仿照台湾做法,设立农技推广员、推广教授等职位,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4.台湾农业的服务化、开放性对大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开放型农业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农业、农村的服务化主要是农业生产环节分工越来越细密和专业化,观光休闲农业大发展起来,农民来自二、三产业兼业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是大陆农业农村的发展趋势。因此,必须鼓励和大力发展农村各种专业户,加快专业化分工;大力发展围绕农业生产的服务业,鼓励农户发展兼业;特别是利用大陆生态资源优势,发展观光休闲农业。
台湾由于地域狭窄,资源短缺,市场空间小,一大批台湾农技人员、农业投资商看好大陆的资源、广阔的市场,有非常高的热情和意愿将资本和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带到大陆来。这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农业、精致农业、服务型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必须加大农业的对台开放,可组织农业专题招商,加大交流合作,提升大陆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和开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