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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20:29:03    浏览次数:569    评论:0
    导读

    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一直面临着靠天吃饭和市场波动的问题,丰产不丰收的情况经常出现。日前,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

    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一直面临着靠天吃饭和市场波动的问题,丰产不丰收的情况经常出现。日前,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表示将优先支持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商互联,组织全国优秀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商、连锁超市、电商企业等深入贫困地区,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农商互联“全面而精准”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农商互联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与以往的产销对接相比,具有全面、精准、深入、紧密、长期、稳定等特点。
    该负责人指出,全面精准,是指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包括批发、零售、电商等在内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全面合作,引导农业以销定产,实现农业生产的精准化;深入紧密,是指以订单采购、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方式开展深层次的合作,农商双方除买卖关系外,还是合作伙伴关系,利益联结更加紧密;长期稳定,是指通过打造产加销密切衔接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将一次性的、松散的、随机的买卖关系固化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产业融合发展、产销渠道畅通、生产消费双赢的新型农商关系。《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未来推进农商互联的重点任务:一是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引导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从松散、短期、易变向紧密、长期、稳定转变;二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对农户的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各种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三是培育打造农业品牌,选择一批品质上乘、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四是打造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水平;五是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发挥市场资源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六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比如田头市场、冷链流通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产品电商平台等,补齐设施短板,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产销对接机制保障农产品“销路”
    《通知》中强调,要构建长期稳定产销衔接机制。引导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从松散、短期、易变向紧密、长期、稳定转变。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生产或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加销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合作,实现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产销衔接。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我国产业扶贫已经在大多数贫困地区落地生根,具备了相应的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然而,如何将产业基础变为贫困地区经济增长、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发力点,还要在“产销对接”上下功夫。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的研讨员李国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对“产”和“销”的精准把握是基础。通过把握“销”,在贫困地区的产品生产地创造出更多丰富、优质、适销对路的“好供给”;通过挖掘“产”,在市场上为大山里好产品找到更加多样、灵活和稳定的渠道。如此,产业扶贫才算真正落到实处,也有了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不少专家都认为,在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培育好生产经营主体是抓手。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往往不是不勤劳、不能干,而是由于地域、历史等原因限制了发展思路。培育出在当地有群众基础,可以扎根在贫困地区带动当地群众抱团发展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用贫困群众自己的示范带动力量教会大家如何利用市场的力量,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就有了核心力量。在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为农产品拓展市场渠道是关键。
    举个例子,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生态资源,多年来因地制宜发展冷凉蔬菜种植。然而,由于渠道不畅,经济发展依然薄弱。但是前不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接康保县举办农业产销对接会及精准扶贫论坛,牵线北京13家企业与当地企业签订2亿多元购销合同,在该县设立冷凉蔬菜等直供基地。
    国都证券农业分析师赵博告诉记者,产业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模式的重要特性,发展特色产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产业选得对不对,发展得好不好,要以贫困户是否真正受益、增收为“试金石”。要尊重市场规律,育主体、塑品牌,强化冷链物流在产销对接中的传动杆作用、建立产业链联结机制、结合实际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坚决打赢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这场攻坚战。
    农业品牌保障农产品“认知度”
    《通知》强调,要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检验检测、可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种、养、加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重点,强化品牌建设工作,选择一批品质上乘、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集中进行品牌宣传,树立品牌形象。
    在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品牌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看来,品牌对于农产品的意义十分重大,品牌扶贫,也是未来的重要扶贫方向之一。而《通知》中将品牌扶贫的位置摆的十分重要,则更印证了这一点。
    胡晓云表示,品牌战略是基于实体经济、资源体系、消费关系而形成的差异化、个性化竞争战略。品牌创建过程必须协同利用物质、资本、知识、科技、文化等各种资源。因此,“品牌扶贫”可以起到整合多种扶贫方式,协同作战,资源优化,合力共赢的整合扶贫效果。这一效果,是之前任何一种扶贫路径与方法,都无法企及的。她说:“比如过去的实物扶贫乃至项目扶贫,只能“授人以鱼”,并不能“授人以渔”。知识扶贫、科技扶贫,大多只能在单项技术培训方面做出努力。产业扶贫,可以在经济方面达到一定的减贫目的,但并不能够提高农民的文化自信与精神气质,不能够传承文脉并衔接现代文化。电商扶贫,虽然能够打破时空限制,拓宽销售渠道,培养电商技术,借助互联网赋能贫困地区的老百姓,但始终不能在更高程度上整合区域资源,形成区域内各界群策群力,区域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互动发展、共振共赢的新型互动发展模式。”
    对于如何打造品牌,专家指出,就当前形势而言,树立知名农产品品牌需从四个方面着手:第一是立足资源优势,搞好品牌农业规划围绕区域优势主导品种和产业,制定品牌农业发展规划。挖掘和整合农业优势资源,大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第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必依,围绕打造名牌,组织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示范推广,强化全程质量控制;第三是扶持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培育一批懂农产品品牌和品牌经营的企业家,以及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对当地特色农业进行深度开发,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打造品牌农业的利益共同体;第四是加大政府支持,完善品牌发展政策建立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与保护机制,加强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位趋重
    《通知》强调,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的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各种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对接,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引导,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市场的能力,提高农户生产高品质农产品的技术和能力。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与发展研究院郑风田看来,正如《通知》中所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农业的火车头。但是政策的支持必须要跟上,才能发挥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
    郑风田认为,对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不同的激励政策。首先,家庭农场带动能力最弱,因此要通过建立示范家庭农场等方法加强家庭农场的社会服务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特有联结农户的组织优势并未充分得到发挥,这说明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遵守情况不是很好,应通过宣传讲座等方式,加强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了解;再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三农”的带动能力较好,但在三产融合和为农户提供金融支持方面还需改进,应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生产链,并给予农户更多直接的金融支持。
    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也是层出不穷,2017年6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扶持政策框架,并从财税政策、金融信贷、保险支持、人才引进等六方面提出了含金量颇高的举措。201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国家将继续落实财政扶持、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电价优惠等政策,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疫病防治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
    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通知》要求打造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建立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为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流通企业服务质量提供标准支持。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水平。“当前我国的农业全产业链尚没有被打通,基本上处于分段治理阶段,这样也就导致了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储藏以及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彼此脱节。”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强调的。李国祥坦言,农产品的质量、保鲜等问题难以有保障,农产品的增值效益并不明显,市场价格波动也较大。而这,就更增加了农业打造全产业链的难度。《通知》要求要建立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如此一来,以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为支持重点,未来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工作目标就非常明确。
    李国祥表示:“鉴于农业全产业链开发难度较大,未来我国农业全产业链将如何凝结还不确定。同时,可以确定的是要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必须要把规模较大的农业集团、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串在一起’,加上政府在典型示范方面的引导以及对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肯定会取得一定成效。”
    全产业链对于农业来讲还是一个新概念,但是随着政策支持的逐步深入,人们对整个行业了解的逐步加深,相信在未来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后,将会对农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注入一股新鲜的力量。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流通顺畅
    《通知》要求,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产地就近建设交易厅(棚)、地面硬化、水电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补上冷链物流短板。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预冷、仓储物流、加工配送、公益性和共享型流通设施建设,完善冷链监控、物流服务、产销对接等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信息采集、处理和应用,提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由于不少农村贫困地区地形因素限制,基础设施建设一直跟不上,但是,随着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以及技术的升级换代,很多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逐渐跟了上来。“这些年来,农业农村工作欠账太多,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方面。新机构成立后,农业农村相关的投入仍将持续增加。”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孔祥智表示。
    不少专家认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虽然目前世界粮食价格稳步下降,但仍接近历史最高水平,而且从长远来看,工业化、城镇化、人们饮食习惯的改变以及生物质能源的发展都导致对粮食需求的刚性增长。而且,目前粮食损失浪费现象严重。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资源研究所的估计称,为人类消费所生产的粮食有1/4至1/3遭到损失或浪费。中国每年生产的粮食中有35%被浪费,其中餐桌外的浪费就超过700亿斤。因此,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农村土地整治投入,不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提高粮食收、储、运设施效率,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改善农村民生。大部分农村地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基础设施缺乏。农村饮水、用电、道路、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有助于联合国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小学教育。
    对于未来发展,孔祥智表示,要在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立长效公共资金投入机制的同时,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绝大部分农业基础设施是投资大、回收期长、见效慢的公共产品。政府需作为农业基础设施供给的特殊主体,不断加大财政投资。然而,目前我国农业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仍然不高。因此,要建立高效的投资运行管理体系,解决部门之间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促进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的协同和配合,发挥资金的整合作用,提高政府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和效率。同时,要促进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与需求的统一,进而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效率。农业基础设施的用户是广大农民,而长期以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要根除自上而下供给决策导致决策失误,供给偏离、资金损失现象,就要完善供求利益表达和利益连接机制。首先,要完善农户需求表达机制,使农户畅通的表达需求,揭示农户真实意愿。同时,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对于较大型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举行专家听证会。再次,要提高农民素质。要提高农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参与能力和施工水平,让其自身参与到农业基础设施的决策、投资、建设、管理、养护中来,培养主人翁意识,从而真正有利于农业基础设施效率的提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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